昆山市住房公积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在昆山市统一管理,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一定比例分别缴纳的一种住房金融制度,旨在提供合理的住房保障和支持职工购房、租房等住房权益的实现。
根据昆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按照职工月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分别缴纳12%和8%。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应按照职工月工资的12%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从职工的月工资中扣除8%作为职工本人的缴纳。
值得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是有上下限的。目前在昆山市,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存基数下限为1936元/月,上限为15490元/月。职工的公积金缴存基数应在这个范围内进行。如果职工的月工资低于或超过了这个范围,住房公积金的缴交金额都是按照基数上下限来计算的。
此外,对于退休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缴存比例和基数略有不同。退休人员按照个人月退休费标准的12%交纳公积金,基数为个人月退休费标准;离退休人员按照离退休单位发放的生活补贴和个人领取的退休费或者退职干部、复员干部生活补贴的2%交纳公积金,基数为离退休个人月领取生活补贴的数额。
昆山市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额度主要是依据职工的月工资来计算的,并有上下限。通过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昆山市能够为职工提供住房保障,帮助职工租房、购房等住房需求的实现。同时,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也是一种强制性的制度,符合规定的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必须按照规定比例进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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